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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女职工生育权,工会可以做的更多
时间:2018-11-30 15:44  作者:陇县总工会   点击:
  近日,在石家庄市总工会的及时介入下,河北省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停止实行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,同时,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此前被侵权女职工的工作和待遇也已得到恢复。(据《工人日报》11月20日报道)
  据悉,10月石家庄市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接到某银行女职工电话,她哭诉道:自己因意外怀孕而没有提前走审批报备的手续,银行要求她医学流产或接受处分。旋即,12351所属的职工服务中心联系到银行相关负责人,主动阐明国家法律法规并坚决提出,“银行要纠正错误,立即废止违法规定”。
  诚然,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剥夺并绝对受保障的。银行实行怀孕审批报备制度显然属于违法行为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。石家庄市总工会依法履行基本职责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主动站出来并坚决喊停,其做法无疑很给力。
  目前,“二胎政策”已全面实施,这是国家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务实之举,既满足了发展需要,也顺应了百姓呼声。但是,伴随这项政策的出台却产生了一些负面“效应”。
  近年,女职工被单位强制要求遵守诸如“排队怀孕”的奇葩生育规则的新闻屡见媒体报道,涉及的地区广行业多,女教师、女护士、女服务员等群体可谓是“重灾区”。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。如果,“半边天”因生育休假而无法从事日常的生产劳动,这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,特别是在女性密集从事的行业中,如教育、医疗、服务等,其负面影响更是难以估量的。
  况且,“二胎政策”在全国落地后,部分有独生子女的高龄女性也希望尽早再生育,在某些单位女职工“扎堆生育”的现象就难以避免。所以,前文所述银行实行怀孕审批报备制度虽不可取,但不失为一种无奈之举。假如女职工的生育权都必须无条件保障,其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谁来保障呢?
  显然,企业面对“二胎政策”,应对能力的缺失被放大,配套措施又没有及时跟上,不得不简单粗暴地处理,造成女职工生育困境,使劳资双方的矛盾凸显。
  为此,工会可以主动作为。一方面,工会要代表职工群众利益,坚决维护女职工生育权,杜绝企业的侵权行为。另一方面,工会也要考虑企业实际情况,尽量避免企业肩抗不可承受之重,遭遇减产甚至停产险境。
      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各级工会基本职责。工会必须从源头上参与到企业的民主管理中,通盘考虑企业和职工现实需要,在法律框架内,协助制订出符合劳资双方共同利益的生育制度,将维权关口前置。同时,积极联系外部资源,通过参加本地区联席会议等方式发声,主动向政府职能部门来反映情况并寻求各种支持,共同化解企业和女职工面临的生育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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